关于加强管理促进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规范发展的试行意见

 

  为了防范投融资风险,增强投融资能力,促进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运作、健康发展,3月14日,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《关于加强管理促进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规范发展的试行意见》(鄂政发〔2011〕14号)。该《意见》提出从五个方面规范平台公司发展。

  一是明确功能定位,坚持基本原则。要求平台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紧紧围绕省委、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,按照公益性、引导性、发展性的要求,整合集约政府国有资源,运用市场化手段,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,不断壮大自身实力,逐步形成布局合理、功能齐全、分工明确、主业突出、运营规范的投融资平台体系,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、重大产业发展及其他政策性项目提供优质的投融资服务,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。各平台公司应按上述要求,在报省国资委审核确认的基础上明晰主业,实现集约发展。平台公司要根据自身公益性和政策性的特点,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,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、加快发展和防范风险相统一、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筹兼顾等四条原则规范发展。

 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,明确职责权限。理顺管理体制,按照政资分开、政企分开、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,明确平台公司、出资人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,保障平台公司、出资人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合法权益。

  三是完善治理结构,促进规范运作。平台公司建立和完善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负其责、协调运转、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。省政府对国有独资平台公司派驻监事会,对平台公司履行监督职责。平台公司依法制订公司章程,建立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,明确决策、审批权限和程序。

  四是建立补偿机制,支持做大做强。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平台公司资本金及资产注入机制、亏损弥补机制、特许经营权授予机制等政策补偿机制,支持平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。各平台公司加强资本运营,大力开展并购重组,探索资产证券化途径,灵活运用银行信贷、企业债券、信托计划、产业基金等融资手段,创新项目融资,争取间接融资,扩大直接融资,提高投融资能力,增强发展后劲。

  五是规范经营管理,有效防范风险。省国资委及相关部门应各负其责,切实加强对平台公司的监管,有效防范风险。重点在规范投融资项目审批、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、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、规范产(股)权转让及改制重组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等七个方面作出了一些规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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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17-10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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